加格达奇爱民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维民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2741588104512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光辉路生态家园1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5
2021-05-10
(2021)黑2701执276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加格达奇爱民门诊部、马**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4﹞10007号
当事人在经营的加格达奇爱民门诊部使用合格证明文件的综合治疗椅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构成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使用的综合治疗椅一台。2、罚款20,000.00元。
20000.00元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2
加市监处罚﹝2023﹞3号
当事人销售欣清力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进货价格为每瓶4.80元,销售价格为每瓶10.00元,加价率为108%;圣华曦注射用氨曲南进货价格为每瓶2.50元,销售价格为每瓶8.00元,加价率为220%;新景欣注射用头孢米诺钠进货价格为每瓶4.40元,销售价格为每瓶10.00元,加价率为127%,其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违法行为。
1、没收未返还多收价款人民币3687.53元; 2、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人民币7375.06元。
7375.06元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3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3]3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欣清力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于2022年12月13日购进,该款药品抗生素类药品,产品批号:521122031;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12月04日,以每瓶4.80元共购进200瓶,以每瓶10.00元销售,加价率为108%。销售圣华曦注射用氨曲南于2023年01月06日购进,该款药品是抗生素类药品,产品批号:08220213;生产企业: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02月23日,以每瓶2.50元共购进600瓶,以每瓶8.00元销售,加价率为220%。销售新景欣注射用头孢米诺于2022年11月15日购进,该款药品是抗生素类药品,产品批号:220861;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8月31日;规格:1.0*10瓶/盒,共购进60盒,每盒44.00元,进价每瓶均4.40元,销售价格为每瓶10.00元,加价率为127%。
当事人购进的欣清力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购进价格是每瓶4.80元,以每瓶10.00元的价格销售了135瓶,当事人每支多收3.76元,共多收价款507.6元;圣华曦注射用氨曲南,购进价格是每瓶2.50元,以每瓶8.00元的价格销售了191瓶,当事人每瓶多收4.75元,共多收价款907.25元;新景欣注射用头孢米诺,购进价格是每瓶4.40元,以每瓶10.00元的价格销售了531瓶,当事人每瓶多收4.28元,共多收价款2272.68元,三种药品合计多收价款3687.53元。
至2023年04月10日,当事人多收价款3687.53元未予以返还。
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现场检查照片27张,证明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和当事人以每瓶4.80元购进欣清力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每瓶10.00元价格销售135瓶;以每瓶2.50元购进圣华曦注射用氨曲南,每瓶8.00元价格销售191瓶;以每瓶4.40元购进新景欣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每瓶10.00元价格销售531瓶的事实;
3、当事人负责人于维民询问笔录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以每瓶4.80元购进欣清力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每瓶10.00元价格销售135瓶;以每瓶2.50元购进圣华曦注射用氨曲南,每瓶8.00元价格销售191瓶;以每瓶4.40元购进
罚款0.7375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7375.06元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