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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常伟注册资本:1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067693791XL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8
执行异议之诉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
许**,许**,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
2025-07-04
(2025)内0603知民初191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泉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3
2024-04-22
(2024)内0627民初50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郝**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史*,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分公司,史**,鄂尔多斯市信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4
2021-04-14
(2021)内0627民初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5
2020-01-10
(2019)内0602民初6652号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王**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6
2020-01-10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王**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26
(2025)内0627民初3848号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许**
裁判文书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
2025-10-16
执行异议之诉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30
2025-03-03
(2025)内0627民初119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泉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2-15
2023-08-29
(2023)内0627民初22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9-15
2024-04-23
(2024)内0627民初50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郝**、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4-19
2023-03-07
(2023)内0627民初105号
合同纠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09
2021-12-27
(2021)内0627执14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6-18
2021-05-11
(2021)内0627民初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辽宁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31667.06元
民事案件
7
2020-08-27
2020-03-28
(2019)内0602民初6652号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王*与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36079.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12
2019-10-14
(2019)宁民申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与青岛巨航胶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1-28
2019-11-19
(2019)内0627民特182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高**司法确认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3-19
2018-01-30
(2018)宁0202民初2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与青岛巨航胶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应急罚﹝2024﹞事故03号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伊金霍洛旗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10.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伊金霍洛旗马泰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10.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鄂府发〔2024〕16号),该企业存在:未认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对总包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不力;将未经审查批准设计图提供给总包单位施工作业;对总包单位降资质分包、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部分人员无资格证书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管理人员无资格证书等突出问题失察失管;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住建部门下达的检查意见和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未予以监督落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进行处罚。
对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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