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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明工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戴国富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82MA49FLCN6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穴市花桥镇花桥正街52号华粮公司13、14号仓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6〕214号
经核查,湖北久明工贸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叉车(产品编号:020359Y8696)未办理使用登记且未经检验。...[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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