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洽临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友发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2MADA0DKR3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白竺乡孵化基地 174 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市监处罚﹝2026﹞3号
当事人的业务员用变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赣萍药监械经营许20240270号复印件与上饶市瑞东医院开展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构成变造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之规定”,构成变造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违法事实,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第二款的规定,应由原发证部门予以收缴或者吊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当事人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变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医疗器械销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如下: 1.收缴变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没收违法所得88314元; 2.处非法所得1倍罚款,罚没款共计176628元。
88314.00元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