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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豪丰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0MA3XC4HP12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刘家庄50号院1-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0
(2022)豫0502民初4585号
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诉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新城鸿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新城鸿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文城综执罚决字﹝2025﹞第ZH023号
现查明,2025年6月18日,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峰区控尘办)督导组督查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福泰如园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工地基坑黄土裸露,未采取遮盖、密闭或其他抑尘措施”的问题。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7月3日向我局移交了《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福泰如园项目)处罚移交函》,要求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你(单位)在福泰如园项目工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文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5-07-24
2
安文城综执罚决字﹝2025﹞第ZH001号
现查明,2024年12月7日,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峰区控尘办)督导组督查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吾悦广场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场地地面积泥,未采取有效冲洗措施”。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2月13日向我局移交了《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吾悦广场项目)处罚移交函》,要求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你(单位)在吾悦广场项目工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MA3XC4HP12)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当事人主体适格; 证据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被委托人李豪丰代表公司处理行政处罚相关事宜; 证据三:现场照片,证明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 证据四:询问笔录,证明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且当事人认可其具体违法事实; 证据五:关于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吾悦广场项目)及移送行政违法事实项目线索,证明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及提出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建议。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文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5-01-09
3
豫安交罚字﹝2024﹞第0906005号
2024年06月13日 15时35分,安阳市交通执法人员冯玉强执法证号16050017197、方晓军执法证号16050017178在钢花路与祥云街交叉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庞泽桃驾驶豫A06388D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装载土,从钢花路与祥云街交叉口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到水冶,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将该车引导至李潘流超限检测站。2024年6月13日18时53分,经李潘流超限检测站过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9.95吨,限载31吨,超载18.95吨,超限率61%。经调查该车运载的土是6月13日由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超标准装载的,货物装载地位于钢花路与祥云街交叉口安阳安东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施工工地。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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