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百零一门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俊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2MA7917NK2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313线以西5号地块环宇·香水湾居住小区F4号商业楼107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市监处罚(2026)24号
经查明:新疆康健壹佰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第一百零一门店2024年10月5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三次从新疆康健壹佰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欣成康药业(贵州)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类医疗器械优芙加造口皮肤保护剂(虱疖一扫光)(型号:专用型;产品规格:60ml)15盒,购进价5.5元每盒,已销售15盒,销售价20元,按照该分公司提供的进销存记录计算,货值共计300元。 新疆康健壹佰医药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百零一门店销售的一类医疗器械优芙加造口皮肤保护剂(型号:专用型;产品规格:60ml)标签标识内容“虱疖一扫光TM”和“【适用人群】适用于除螨祛虱、头虱、阴虱瘙痒、私处疥疮、红疹疙瘩人群。”与该医疗器械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备案编号:黔东南械备20240006)的备案相关内容不一致,存在改变用途、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表述。并且根据备案信息产品描述有“产品接触完好皮肤,非无菌提供”字样,使用不当存在使用安全风险。2025年12月22日该产品已全部销售,该门店的涉案产品已从其经营的线上美团店铺和线下实体店下架。 当事人因对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不严谨,工作疏忽,未及时发现经营医疗器械标签内容与备案信息不一致,导致本案中所述的医疗器械存放在门店医疗器械合格区货架上和美团网店经营销售,存在风险隐患。
给予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