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齐发电器商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玉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4MA198KKK6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82号(庆云二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3]69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电磁炉)是2023年5月23日从沈阳市沈河区金思羽家电批发店购进的。规格型号:XF26-15-01。一共进了4台,进价是70.00元/台,销价是80.00元/台,抽样人员购买样品3台,货值金额是32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时,店内有不合格(电磁炉)封存备样1台,共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书、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证明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监督抽样检测及检验报告送达现场的情况;
2.2023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齐铁市监强决[2023]39号》和场所/设施/财物清单各1份,证明销售的产品不合格,执法人员对不合格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3.2023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的《询问通知书》1份 ,证明 为查明案件事实,要求当事人接受询问及提供相关材料;
4. 2023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 ,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交代的违法事实;
5.2023年10月16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合法身份;
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编号:023666),证明2023年7月25日抽样人员对当事人实施抽样的商品名称、型号等;2023年9月5日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不合格违法事实。
7.2023年9月5日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SCLG01202300655,证明上述产品(电磁炉)检验结果情况。
8.2023年10月16日,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产品的时间、数量、单价、产品质量及进货来源。
9.2023年10月9日执法人员为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齐铁市监检结[2023]5号,证明告知当事人被抽检的产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事实及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
罚款0.0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2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