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茫曲镇平价蔬菜瓜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海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525MA755BX280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茫曲镇北垣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5
2011-01-21
(2021)青2525民初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南县茫曲镇平价蔬菜瓜果店、贵南县阿玛拉餐厅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贵南市监罚字〔2024〕93号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元
海南州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2
南市监罚〔2023〕32号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调查中当事人履行了索票索证制度,向我局提供了供货商相关资质以及上官牌紫云英蜜味浆(500克/瓶)进货发票等资料,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元
海南州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3
南市监罚〔2023〕48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建议作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销售的超过保质日期的食品“康利思”三文治26个、“双汇”三文治3个、“宁杨”椒麻鸡调料19袋、“吉食道”箭笋片3袋;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海南州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