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覃明善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8081187443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163号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9
(2025)桂0108民初171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黄*,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4-10-09
(2024)桂0108民初382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凌**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3
2023-08-24
(2022)桂1027民初1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凌云县人民法院
4
2023-02-17
(2022)桂1022民初4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黄**,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5
2023-02-16
(2022)桂1027民初1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王**
凌云县人民法院
6
2022-04-25
(2022)桂1022民初4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7
2021-12-17
(2021)桂0224民初1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瑞明物流有限公司,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分公司
融安县人民法院
8
2021-12-17
(2021)桂0224民初1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彭**,官*,重庆瑞明物流有限公司,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分公司,代**
融安县人民法院
9
2021-09-10
(2021)桂0126民初36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黄**,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宾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1-05-25
(2021)桂1027民初1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王**,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
凌云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12
(2024)桂0108民初382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凌**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0-03-10
(2019)桂0108民初17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邓**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3
2020-03-10
(2019)桂0108民初17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4
2019-04-28
(2019)桂0108民初87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5
2018-07-31
(2018)桂0108民初8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
黄**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56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61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37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64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59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47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65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50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60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3-12-30
2023-03-16
(2023)桂1082执57号
行政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廉交罚﹝2025﹞04515号
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AV2877车辆于2025年07月07日15时06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1624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2624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2
桂0100交罚﹝2024﹞1081号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刘绍戊驾驶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F3875车辆被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2次(详见《桂AF3875车辆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期间车辆通行不停车检测点统计表》、《不停车检测点称重电子数据单》)。2025年6月5日,我局对上述线索进行并案处理,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桂AF3875车持续超限运输行为于2024年07月05日15时38分开始,于2024年07月10日17时52分结束,期间检测到该车超限率最高的数据为:2024年07月10日17时52分,刘绍戊驾驶桂AF3875货运车辆途经武鸣区英圩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车货总重55.20吨。依据国家标准《固定式电子衡器(GB/T7723-2017)》“固定式电子衡器最大允许误差5%”的规定,实际车货总重52.4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重21.44吨,超限率为69.16%。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桂交规〔2024〕4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 号)。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
24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5
3
桂百交罚﹝2024﹞11030004号
当事人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桂AQ9382)在广西伟胜工程有跟公司地点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罚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165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02
4
桂百交罚﹝2024﹞11070003号
当事人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桂AQ9382)在S306线K189+500(田东县祥周镇伍实路段)地点实施了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违法行为。
罚款伍仟元整人民币
50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02
5
桂1208交罚﹝2025﹞0024号
2024年10月14日16时55分,黄贤福驾驶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Q2609货运车辆途经巴马瑶族自治县民安大道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0.5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9.52吨,超限率为30.71%。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6
桂0704交罚﹝2024﹞0829号
2024年11月12日01时06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颜善昌,张相积(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017063,20070017220)经行政检查,在G210线3542+100发现,甘恒志驾驶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P8125桂AV285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解放CA4250P25K2T1E5A、明威牌NHG9403CCY,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废铁,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8.4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39.40吨,超限率80.41%。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
195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2
7
粤东交罚﹝2024﹞03735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黎桂才于2024年08月02日07时02分驾驶桂AP1860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水泥砖从惠州市博罗县潼乔水泥砖制品厂往东莞市松山湖东华学校后面方向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0.716吨,轴数是6轴,超限1.716吨,超限率3.5%,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8
8
桂1406交罚﹝2024﹞0069号
2024年09月08日14时04分,驾驶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Q5813货运车辆途经凭祥市夏石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5.30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超限率计算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275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16.303吨,超限率为33.00%。
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750)
750.00元
凭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6
9
桂1400交罚﹝2024﹞0712号
2024年07月31日07时35分,驾驶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Q6716货运车辆途经江州区新和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1.2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超限率计算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275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12.25吨,超限率为25.00%。
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220)
220.00元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26
10
桂0701交罚﹝2024﹞0272号
2024年08月22日01时05分,灵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进,岑东(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117072,20070117083)经行政检查,在灵山县文利镇公路口发现,梁新斌驾驶南宁市汇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V5911桂NJ172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CA4250P66K25T1A2E5、事业永盛LYS9400CCYZ,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石膏,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9.2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0吨,超限30.23吨,超限率61.69%。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15000.00元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