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纪小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04MA0XYMU89B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乡杨家屯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02
(2022)辽1403民初92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本溪市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2
2022-05-31
(2022)辽1403民初92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本溪市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辽交罚决字﹝2025﹞0502025号
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运运输经营,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辽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2
给予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2025年02月24日,我大队接收到南票区交通运输局“一超四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抄告函,车牌号为辽PB5800 号、道路运输证号辽葫字211404001234号的货运车辆,一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通过运政网核查,该车所有人系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超限违法运输发生时间分别为:2023-12-04在朝阳市、2023-12-15在朝阳市、2024-03-18在朝阳市,2024-05-14在葫芦岛市、2024-05-23葫芦岛市,调查取证信息与抄告函内容相符,另查明该车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日期为:2023-11-08。当事人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辽PB5800 号(黄)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给予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3
3
辽葫交罚决字﹝2024﹞1004037号
2024年10月25日,我大队接收到南票区交通运输局“一超四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抄告函,车牌号为辽PA2259号、道路运输证号辽葫字211404000466号的货运车辆,一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通过运政网核查,该车所有人系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超限违法运输发生时间分别为:2023年10月01日在连山区、2024年04月19日在连山区、2024年05月20日在连山区,调查取证信息与抄告函内容相符,另查明该车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日期为2018年08月06日。当事人葫芦岛市南票区吉通物流有限公司辽PA2259号(黄)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给予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