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兴成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067894352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萧山区义桥镇蛟山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09
(2022)浙0109民初10600号
合同纠纷
杨**,陈**,金**,汤**,杨**,金**,汤**,张**,金**
周**,周**,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5
(2020)浙0109民初525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何**
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浙江恒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0-05-25
(2020)浙0109民初62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杨**
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0-05-25
(2020)浙0109民初626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5
2020-05-25
(2020)浙0109民初62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汤**
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6
2019-10-09
(2019)浙0108民初50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周**,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09
2022-09-15
(2022)浙0109民初10600号
合同纠纷
金**、汤**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19
2021-02-22
(2020)浙0109执686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陈**、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19
2021-02-22
(2020)浙0109执6869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杨**、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3-19
2021-02-22
(2020)浙0109执685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金**、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3-19
2021-02-22
(2020)浙0109执763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汤**、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1-07
2020-08-24
(2020)浙0108执155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张**、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6-15
2020-04-29
(2020)浙0109民初42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与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8-28
2018-08-08
(2018)浙0109民初9315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杭州博日达绣品有限公司与杭州泽铧织造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1-03
2018-12-05
(2018)浙0108民初46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2458.7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义桥罚决字﹝2025﹞第000024号
当事人杭州****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合计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的建筑。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与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合计建筑面积2252.96平方米的4处建筑。
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