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石存明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存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8MA0HABB58Q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迎新街办青楼11栋4单元4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草坪处罚〔2026〕14号
2025年8月19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太原市尖草坪区石存明诊所内的款冬花、枸杞子进行药品品质送检,2025年9月10日,我队收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款冬花检验报告(编号YJWT202504756)显示款冬花形状检验结果为:具款冬花的性状特征,约12%的样品被虫蛀,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11日,我队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情况如下:当事人购进该批次款冬花共1000g,供货方为山西天泽诚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安国市仁德兴药材有限公司,生产厂家抽检使用150g,剩余850g在抽检之前已全部销售,店内已无剩余,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进货票据。2025年10月24日,我队收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枸杞子检验报告(编号YJWT202504757)显示枸杞子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合格,2025年10月24日,我队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现场进行签收。太原市尖草坪区石存明诊所销售的款冬花生虫的情况,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2.处罚款10000元;
3.罚没共计10105元。
10000.00元
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2
并市监草坪罚字[2023]4067号
经调查,当事单位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拒不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身份;
2、2023年8月8日现场笔录,证明:当事单位的违法行为现场存在;
3、询问笔录,证明:当事单位的违法事实;
4、2023年5月9日现场笔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当事单位的违法行为现场存在;
5、当事单位的情况说明;
6、现场照片。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1-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7-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