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四小和为贵蔬菜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海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C972NR8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黄河路今日嘉园7号楼2号门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胜处罚〔2024〕01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24日接手临河区红霞薄利商店并开始经营,其中“厨香世家牌瓦罐酱香凤爪”和“居味鲜牌可喝汤的火锅底料”是转店时遗留的,截止2024年2月28日被我所执法人员查获之日,“厨香世家牌瓦罐酱香凤爪”1瓶,净含量:368克,生产商:安徽香泽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居味鲜牌可喝汤的火锅底料”1袋,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2年1月3日,保质期18个月,以上两种预包装食品接手至今未销售均已超过保质期,“张老大牌河南特产精制腐竹”是2023年11月3日从临河区阳仔调料批发部购进的,共购进5袋,购进价每袋8元,合计购货款40元,净含量:350克,生产商:登封市东华镇嘉豪豆制品厂,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12个月,于2023年12月31日前销售2袋,销售价每袋10元,合计销货款20元,剩余3袋未销售已超过保质期,以上三种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于2024年2月28日被我所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上述事实由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的口述获得。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张老大牌河南特产精制腐竹”3袋×350克,“厨香世家牌瓦罐酱香凤爪”1瓶×368克,“居味鲜牌可喝汤的火锅底料”1袋×200克,予以销毁;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