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恒丰窗饰制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琪 | 注册资本:32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712584120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湖塘工业园区内兴工路以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1-12
2018-07-12
(2018)浙0602民初402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与浙XX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来福模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682138.55元
民事案件
2
2018-09-17
2018-08-11
(2018)浙0603执异12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绍兴柯桥恒丰窗饰制品厂、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2-28
2018-01-24
(2017)浙0603民初113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绍兴柯桥恒丰窗饰制品厂与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0540.00元
民事案件
4
2003-03-21
2003-03-21
(2003)绍民初字第347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感觉日化有限公司与绍兴县恒丰窗饰制品厂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市环罚字(柯)罚﹝2025﹞34号
当事人绍兴柯桥恒丰窗饰制品厂于2025年9月1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湖塘工业园区内兴工路以西实施了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