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物优尔美食杂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文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02MA1C3PLT5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双河村五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林市监处罚[2023]193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年02月1日在哈尔滨嘉诺康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4桶金龙鱼纯香大豆油,购进价格为每桶65元,销售价格为每桶75元,其中销售1桶,未销售3桶,共计货值金额300元。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经营转基因食品(金龙鱼纯香大豆油)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3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绥化市北林区北林区物优尔美食杂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录》1份、检查照片2张。
证据二 :2023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
证据三 :2023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财物清单》1份。
证据四:2023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的《询问笔录》1份。
证据五:2023年4月6日,当事人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六:2023年4月6日,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七:2023年4月6日,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检验报告进货票据复印件。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000.00元
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