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健一生首府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志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2MABPQKJM7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玉秀街道筑佳首府幸福里商业街A1区2-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定市监处罚〔2025〕69号
经查,2025年8月14日,普定县健一生首府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金嗓散结胶囊”一盒,经责令整改后,在2025年11月12日进行复查时该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张雷仍未在职在岗且该店继续销售处方药“诺氟沙星胶囊”、“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苏黄止咳胶囊”、“阿昔洛韦滴眼液”、“阿莫西林胶囊”,现场执法人员查看处方销售流程,该店营业员熊露现场用本人手机登录程医橙心小程序进行处方申请即可开具处方笺,无需执业药师张雷审核签字,处方笺申请后,小程序即可生成处方笺,处方笺上核对/发药签名为张雷,但并非本人签字。现场要求该店提供张雷社保缴纳证明,未能提供。经调查询问该店法定负责人李志芬,李志芬陈述,普定县健一生首府大药房于2025年9月24日正式聘用张雷,张雷十月份到店两次,该店与张雷未签纸质合同,至今未发放工资,无法提供工资证明,未缴纳社保。
该店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8月14日我局到普定县健一生首府大药房现场检查的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及“金嗓散结胶囊”的处方笺各1份,证明我局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事实。
2.2025年11月12日到普定县健一生首府大药房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经营现场提取的涉案药品“诺氟沙星胶囊”、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圆(¥5100)。
5100.00元
安顺市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