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五华区万物皆可卷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显雷注册资本:1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02MADYP5TD2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西门美食城17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五处罚〔2026〕139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摊贩备案卡》。 其本人陈述是有个自称是美团平台管理餐饮的人帮经营者联系的,代办人员到店拍摄 了“五华区一卷饱腹小吃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办理编号为JY20302020028222《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五华区听夏餐饮店” 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办理编号为YNC0102127643《食品摊贩备案卡》并付费用80元,并上传网络平台用于资质审核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在网络平台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多处错误,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和签发人与实际经营地址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和签发人不符,及使用食品摊贩备案卡从登记机关系统内无法查询到该编号,系假证。因未保留代办人员联系方式,现无法联系。 因“五华区万物皆可卷小吃店”“五华区一卷饱腹小吃餐饮店”与“五华区听夏餐饮店”,实际经营场所为同一处,同一地址不能重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已依法取得《食品摊贩备案卡》的情况下,为增加营业收入委托他人伪造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摊贩备案卡》用于通过美团店铺资质审核,美团店铺“徐州肉筋卷饼(昆明店)于2025年5月20日,和“土豆泥肉酱拌饭(昆明店)”于2025年4月14日上网络平台公示并使用。被我局查获违法行为后停止经营。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如下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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