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温宇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40902MA568C5U55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99号大院18号1102房(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茂交罚[2026]00202号
2026年1月20日03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吴伟、陈璐到S280线茂名市茂南区沙园村路口进行检查时,发现廖世科驾驶粤K66329重型货车从高州运载碎石到羊角山和。经现场检测,测得粤K66329重型货车的车货总质量为67.1吨,4轴车,车货总质量限值是31吨,超限36.1吨,该车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查,该趟货物的承运方是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该货运部经营者温宇浩为了节约成本,指使司机廖世科驾驶粤K66329重型货车超限运输碎石。当事人有指使粤K66329重型货车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2
2
粤高交罚[2024]04528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经营者:温宇浩)涉嫌使用粤K38746重型自卸货车经营运输风化石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3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9
3
粤高交罚[2024]03536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经营者:温宇浩)经营运输石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2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6
4
粤高交罚[2024]00572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使用粤K82439重型自卸货车经营运输石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1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08
5
粤高交罚[2024]00074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使用粤K77573重型自卸货车经营运输泥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3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8
6
粤高交罚[2023]03500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使用粤K77573重型货车经营运输石料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2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1
7
粤高交罚[2023]03060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使用粤K82439重型自卸货车经营运输石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1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8
8
粤高交罚[2023]02966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茂南区温宇浩货运部使用粤K38746重型自卸货车经营运输泥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1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