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海养老科技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远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20MACU8LG84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西路4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璧消行罚决字﹝2026﹞第0061号
重庆康海养老科技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未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拟对该单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给予重庆康海养老科技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2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消防救援局
2026-07-23
2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145号
当事人食堂面积约300平方米,员工2名,主要设施有桌凳10套,厨房全套设备一套,主要为当事人公司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就餐人数约50人,当事人服务对象为桌餐方式,未单独收费。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6年03月31日购进的重量为10斤土豆,2026年04月06日又购进了一批土豆共计10斤,购进的价格是0.8元/斤,当事人将发芽土豆于2026年4月12日用于粉蒸肉的菜品制作中,现场剩余10.48斤(5.24kg)土豆未用完,剩余土豆货值金额计算为:10.48斤×0.8元/斤=8.38元。
当事人于2026年03月31日购进的重量为5斤的蒜头用于日常餐饮服务。2026年4月13日本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购进的2斤蒜头已明显霉变,当事人将霉变蒜头已用于日常餐饮经营过程中,上述剩余蒜头购进价格为4元/斤,剩余霉变蒜头货值金额计算为:1.4斤×4元/斤=5.6元。以上食品原材料货值金额计算为5.6元+8.38元=13.98元。
当事人的行为于2026年04月13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