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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燕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C837MB1J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昌盛路179号1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卫医罚﹝2025﹞6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卫医罚〔2025〕67号  案件名称: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被处罚人名称: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  法定代表人名称:向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9日,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涉及2名患者。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各营业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0月23日
对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1000元;
11000.00元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5-10-23
2
义卫传罚﹝2024﹞7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卫传罚〔2024〕76号  案件名称: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被处罚人名称: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  法定代表人名称:黄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7日,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未设置安全措施10天,无医疗废物丢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各营业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8月26日
对义乌市淇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昌盛路诊所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000元;
1000.00元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