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彪 | 注册资本:61396.15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MA29DM4G6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零三丘1幢2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9
(2023)浙1022民初18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法院
2
2021-10-14
(2021)浙0603民初887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支公司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3
2021-05-18
(2021)浙06民终17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5-10
(2021)浙0603民初3835号
侵权责任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法院
5
2021-05-10
(2021)浙0603民初3805号
侵权责任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法院
6
2021-05-10
(2021)浙0603民初3805号
侵权责任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2021-05-10
(2021)浙0603民初3835号
侵权责任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8
2021-03-04
(2021)浙0603民初8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9
2021-02-04
(2021)浙0603民初63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10
2020-09-11
(2020)浙0603民初571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
x**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7
2021-03-05
(2021)浙0603民初8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1-24
2020-11-13
(2020)浙06民终369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沈**、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24
2020-10-20
(2020)浙民申343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19
2020-09-11
(2020)浙0603民初571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与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3318.37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10
2020-07-22
(2020)浙0603民初137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4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5-18
2020-05-06
(2019)浙0603民初694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95835.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16
2020-04-07
(2020)浙06民终638号
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01-14
2019-12-25
(2019)浙0603民初701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87854.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7-12
2019-06-26
(2019)浙0603民初660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与宿迁鸿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市环罚字(柯)罚﹝2024﹞42号
当事人绍兴柯桥天实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实施了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柒拾元整(¥8,170.00)。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和期限: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柒拾元整(¥8,170.00)
817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