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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汤友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兴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CK8794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恩施市沐抚办事处沐抚居委会老街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83号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LHQ牌头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XNN 牌头盔和杜卡迪牌头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被撤销,头盔列入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目录,三种头盔均属未经认证的产品。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7日在位于恩施市旗峰坝的荆安电摩配经营部购进LHQ牌头盔5个,购进价格32元/个,售价50元/个,购进XNN牌头盔2个,购进价格42元/个,售价60元/个。于2025年10月6日在位于恩施市航空大道四巷101号的恩施德蓄荣电配总经销处购进杜卡迪牌头盔28个,购进价格22元/个,售价25元/个。 当事人共售出杜卡迪牌头盔15个,LHQ牌头盔及XNN牌头盔未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250.00元,违法所得共计45.00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未经认证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应予处罚,鉴于当事人没有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对当事人违法行为适用一般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 2.罚款1250.00元。
125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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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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