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嵩明融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华捷注册资本:8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7MAD48PH552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玉明路金叶小区18号商铺融祥地产项目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嵩市监处罚﹝2026﹞17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07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兴旺街与迎春路交叉口东南从事嵩明县“融祥·悦府”住宅小区项目房地产建设开发。2025年01月21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开始预售该项目商品房。根据群众举报,我局分别于2025年11月19日、12月29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下列行为:一、精装修的样板间2间,2栋2单元301(144.81㎡)、2栋2单元303(122.86㎡)将阳台、设备平台包入户使用,没有将该风险告知购房者,对房间性能、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二、宣传折页中在六种不同户型图的右上角标注“全赠送面积”、“半赠送面积”。字样。在户型图中用黄色表示“全赠送面积”,对飘窗位置、设备平台位置用黄色进行了涂色;对阳台用蓝色表示为“半赠送面积”,对阳台用蓝色进行了涂色。 现查明,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于2025年5月装修完备2间样板间2栋2单元301(144.81㎡)、2栋2单元303(122.86㎡)将阳台、设备平台封闭包入户使用。 2025年10月23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认定样板房阳台未按规划许可实施进行封窗。当事人在通过样板间向购房者现场展示宣传时未告知其改变商品房房间功能和性质的情况。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对房间性能、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2日将封装入户的阳台、设备平台、飘窗等装修进行了拆除。 另查明,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于2025年5月委托昆明玖世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了宣传折页,宣传折页中在六种不同户型图的右上角标注“全赠送面积”、“半赠送面积”字样。在户型图中用黄色表示“全赠送面积”,对飘窗位置、设备平台位置用黄色进行了涂色;对阳台用蓝色表示为“半赠送面积”,对阳台用蓝色进行了涂色,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该公司所销售的商品房中阳台的一半面积、飘窗的全部面积、设备平台的全部面积是不计人建筑面积的。当事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使购房者误认为对其赠送了房屋面积,进而造成对所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产生误解。对房间性能、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已停止使用宣传折页。被我局查获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上述虚假宣传活动。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