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红花岗区芷懿副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素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2MA6FJHQ582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南门村官井路祥和名邸1幢1层1-1、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4]345号
现查明,当事人履行了部分进货查验,于2024年12月16日在贵州嘉盛食品经营部购进钥匙糖(硬质糖果)1盒(24个),购进单价48元/盒(2元/个),销售单价为5元/个;进货时未查验购进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和索取供货商资质文件,以2.5元/包的价格购进了数量不清的辣拾光火爆辣面,销售价格为3元/包。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本案只能认定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数量,故货值金额8元,违法所得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共三页,证明当事人已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及我局具有管辖权的事实; 2、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共一页、李素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共一页,证明李素芹为全权委托代理(包括承认、确认、接受调查、提供证据材料、签收法律文书、申请回避权、陈述申辩权、提出听证权等)一切与本案相关事宜的事实; 3、询问调查笔录一份共五页,证明当事人承认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4、现场笔录一份共三页、现场检查及产品照片证据材料一份共四页,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5、钥匙糖(硬质糖果)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各一份共两页,证明当事人履行了部分进货查验的事实; 6、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遵红市监南当罚〔2024〕384号)一份共一页,证明我局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的事实; 7、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遵红市监南强制〔2024〕49号,财物清单:南49号)一份共两页,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过期食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截图,证明当事人为首次违法的事实; 9、消费者投诉举报信及附件材料一份共四页,证明本案来源于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事实; 10、当事人拒绝调解说明和本局终止调解决定书各一份共两页,证明消费者投诉事项本局已终止调解的事实; 11、当事人父亲(王平刚)被检查出患有尿毒证的相关检查一份共五页,证明当事人父亲被检查出确实患有尿毒证的事实; 12、执法人员王军、祝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一份共两页,证明办案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有当事人、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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