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乾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晓永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075911968R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县渔阳镇上宝塔村南100米,邦喜公路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4﹞11号
生产销售标签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野果王山楂卷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870元。
5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2
津蓟市监处罚〔2023〕838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28日生产10箱(5kg/箱)桑葚山楂,投料时添加了日落黄,胭脂红,使用的包装上标注了“无色素添加”的字样,并且配料表中未标注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28日生产10箱(5kg/箱)桑葚山楂,投料时添加了日落黄,胭脂红,使用的包装上标注了“无色素添加”的字样,并且配料表中未标注上述两种添加剂。上述批次产品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判定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将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到山东滕州的下级经销商处,32元/箱,货值金额共计320元,违法所得320元。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实施了产品召回措施,无召回产品。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28日生产10箱(5kg/箱)桑葚山楂,投料时添加了日落黄,胭脂红,使用的包装上标注了“无色素添加”的字样,并且配料表中未标注上述两种添加剂。上述批次产品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判定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将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到山东滕州的下级经销商处,32元/箱,货值金额共计320元,违法所得320元。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实施了产品召回措施,无召回产品。上述两种添加剂。上述批次产品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判定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日将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到山东滕州的下级经销商处,32元/箱,货值金额共计320元,违法所得320元。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实施了产品召回措施,无召回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320元;2、罚款20000元。罚没合计20320元。
20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