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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宣迪钶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ELLXJN5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浦一村7组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闻堰罚决字〔2025〕第000030号
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2025年8月2日晚,当事人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浙A12N38、浙A28L23、浙A31L68,一共3辆车(一车10立方米,运输九车次,共90立方米)于当日19点半后从杭州世外桃源旅游有限公司低效用地再开发商业商务项目(御湘湖国际健康城北侧工地)出发,途径湘湖路-时代大道-春永线-大泥线-浦阳高速-运到诸暨次坞下,后经十店线到侠父村长澜坞内一处覆绿点处卸土。经查案发时杭州世外桃源旅游有限公司低效用地再开发商业商务项目(御湘湖国际健康城北侧工地)已取得《杭州市工程渣土处置证》,涉案车辆浙A12N38、浙A28L23、浙A31L68重型自卸货车非《杭州市工程渣土处置证》上的备案车辆且无准运证。当事人行为属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15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闻堰街道办事处
2025-10-21
2
绍柯漓罚决字〔2025〕第000087号
2025年9月7日1时30分,我镇执法人员在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福漓公路兰花大厦检查发现当事人捷思运输有限公司司机驾驶牌照为浙A28L23的重型自卸货车,实施了运输车辆带泥运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2025-10-17
3
杭萧进化罚决字〔2025〕第000023号
2025年9月15日,接到案件移送线索后进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发现,2025年09月11日,驾驶员王正军(联系电话13739005887)驾驶浙A28L23重型自卸货车在萧山区塘湄线大泥线处被萧山交警湘湖中队查获,调查取证时发现,该车未办理工程渣土准运证,被查获时间该车辆未发生倾倒。经初查,运输车辆为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ELLXJN5H),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运输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到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领工程渣土准运证(以下简称准运证)。未达到密闭化运输要求的车辆(船),不予核发准运证。未领取准运证的车辆(船),不得运输工程渣土。准运证不得出借、转让、涂改和伪造。”之规定,属于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至行为。2025年9月16日,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到进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此事,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具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萧进化综执接调字[2025]第 0001029号)要求当事人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本案于2025年9月16日立案,对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于2025年9月17日结束案件调查。经查明,2025年09月11日晚9点左右,你单位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正军(联系电话13739005887)驾驶浙A28L23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渣土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万豪国际边上场地出发,欲前往绍兴市诸暨市柯诸高速店口服务区倾倒,行驶途径萧山区塘湄线大泥线处被萧山交警湘湖中队查获,调查取证时发现,该车未办理工程渣土准运证,被查获时间该车辆未发生倾倒。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35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
2025-09-18
4
杭萧进化罚决字〔2025〕第000022号
2025年9月15日,接到案件移送线索后进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发现,2025年09月11日,驾驶员彭英龙(联系电话18358123248)驾驶浙A12N38重型自卸货车在萧山区塘湄线大泥线处被萧山交警湘湖中队查获,调查取证时发现,该车未办理工程渣土准运证,被查获时间该车辆未发生倾倒。经初查,运输车辆为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ELLXJN5H),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运输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到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领工程渣土准运证(以下简称准运证)。未达到密闭化运输要求的车辆(船),不予核发准运证。未领取准运证的车辆(船),不得运输工程渣土。准运证不得出借、转让、涂改和伪造。”之规定,属于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至行为。2025年9月16日,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到进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此事,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具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萧进化综执接调字[2025]第 0001028号)要求当事人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本案于2025年9月16日立案。对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于2025年9月17日结束案件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捷思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浙A12N38于2025年9月11日夜间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万豪国际附近一建设用地堆场处运输工程渣土出来,途经藏山岭隧道过进化镇,再到塘湄线,要将工程渣土运输至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柯诸高速路口用作绿化土,在途经进化镇塘湄线时被萧山交警湘湖中队查获,被查获时该车辆未倾倒工程渣土,未办理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35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人民政府
2025-09-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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