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广汇棋牌室(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毕丽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802MA28FX8R1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劳动路113-5号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柯公(刑)行罚决字[2023]00807号
2023年08月22日09时许,我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2023年5月份至2023年6月3日期间,衢州市柯城广汇宾馆未对住在该宾馆的未成年女性周某(2009年8月13日出生)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也未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导致周某在该酒店住宿过程中被占某(另案处理)强奸,造成了严重后果。经查明,毕丽霞系衢州市柯城广汇宾馆主要负责人。衢州市柯城广汇宾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住宿经营者未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关规定的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份至2023年6月3日期间,衢州市柯城广汇宾馆违反了住宿经营者未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万元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立即停业整顿,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泰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10000.00元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刑侦大队
2023-09-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