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捷龙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全礼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1550679636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宜都市陆城十里铺工业园区(城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2-11
2015-02-11
(2015)石民二初字第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宜昌捷龙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都市监处罚〔2026〕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0年3月19日开始在宜都市陆城十里铺工业园区从事暗装式配电箱生产制造及销售。产品执行标准为GB/T 17466.1-2008/GB/T 17466.24-2017,年产量约3000个。于2010年12月22日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暗装式配电箱(规格型号:JL10-13)生产批号:202208183的这款产品共计生产了30个,省局抽样销售一个,获销售收入35元,货值金额为1050元,库存29个。销售的暗装式配电箱(规格型号:JL14-16)生产批号:202507133的这款产品共计生产了30个,省局抽样销售一个,获销售收入42元,货值金额为1260元。库存29个。上述两个批次产品暂未对外销售。故涉案货值金额为2310元,获销售收入共计77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目录》序号120之规定,裁量阶次从轻,具体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1.25 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型号为JL10-13暗装式配电箱29个、型号为JL14-16暗装式配电箱29个;
2、没收违法所得77元;
3、处罚款2310元。
2310.00元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