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慧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1MA77D2QAX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C区111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27
返还财产
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
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清算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师市监处罚〔2026〕50号
2024年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结束后,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所执法人员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门户平台查询市场主体年度公示完成情况,发现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参加2023年度和2024度连续两年年报工作。2025年11月,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管理科下发辖区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其中就包含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5年7月至2025年11月,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所执法人员根据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地址(经营场所)连续两次的实地核查,发现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登记原地址已不存在,通过企业登记注册的场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经兵团分区投资服务局工作人员证实,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非正常经营状态。综上,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吊销新疆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