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雅盾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凌自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4MACE9HHL7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远通物流园B4北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84号
经查,2024年4月11日,当事人生产燃油宝(标称生产单位名称:郑州捷实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净含量:120mL,生产日期:2024.04.11)200瓶。生产成本是5元/瓶。2024年4月15日销售了120瓶,销售单价是10元/瓶,销售总价为1200元;2025年10月7日通过拼多多店铺一个订单,销售了6瓶,售价为69元;2025年12月20日销售了74瓶,销售单价是10元/瓶,销售总价为740元。商品货值金额为2009元,扣除成本1000元,获利1009元。商品没有剩余。
2024年8月9日,郑州捷实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郑州金雅盾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抖音平台金雅盾汽车用品专营店(开办人为郑州金雅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燃油宝(标称生产单位名称:郑州捷实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净含量:120mL,生产日期:2024.04.11)进行监督抽样,委托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经检验,样品所检项目氯含量、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结果不符合GB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质量标准要求,依据《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6年1月12日,我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ECO01R002807058C)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批次产品的成品,现场没有库存。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对抽样样品的真实性及检验结果认可。
经查证,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009元,违法所得1009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09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