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华鲜食品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子良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00MA7FYKN0X6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鞠家庄子村黄景路东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丘市监处罚〔2025〕142号
经查发现,当事人具有速冻食品生产资质,《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核准品种明细为生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菜肴制品))。该公司与泰斯米食品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当事人受泰斯米食品公司委托,为其生产速冻调制食品。2025年4月23当事人共生产雪花鸡柳103箱,我局现场检查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产品生产。据当事人所述,上述产品与泰斯米食品公司约定销售价格为41元/箱,除上述103箱雪花鸡柳外,该公司未受托为泰斯米食品公司生产过其他产品。经计算,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4223元,因当事人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现已查明:上述雪花鸡柳产品外包装箱体上标注生产商为临夏泰斯米食品有限公司,产地为甘肃·临夏,未标注被委托方名称和地址。据当事人所述,当事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中约定包装材料由泰斯米食品公司提供,但由于上述产品订单较急,双方考虑到在甘肃那边印制包装材料然后运送到当事人处周期太长,当事人遂与泰斯米食品公司协商后决定由当事人在安丘本地印制包装材料,当事人在印制包装材料时把关不严,未按要求标注委托生产关系,导致上述产品生产标签标注不符合要求。 另查明,上述雪花鸡柳内包装标签上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为SB/T 10379,产品类别为裹面制品(速冻生制品)非即食,具体生产过程如下:解冻修整,配料,滚揉,加工成型,上粉上糠,速冻,内包,外包。
1.警告;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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