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幸福家味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德敏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5LKNJ21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津塘公路697号滨海钢材城院内A座35、37、39、48、5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东丽〕劳监罚字〔2024〕第019号
该企业违法使用一名童工累计近三个月(八十余天)。
处15000元罚款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15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3-22
2
津市监丽执罚﹝2024﹞11号
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上开设有名为“幸福家味菜馆(军粮城店)”的店铺,店铺中有名为“干锅菜花”“小炒菜花”的菜品在售,未发现“干锅有机菜花”“小炒有机菜花”菜品。当事人承认在其饿了么店铺“幸福家味菜馆(军粮城店)”销售过“干锅有机菜花”“小炒有机菜花”,执法人员检查前其已自行改正。当事人自认上述菜花是从“快驴进货”app上购买,购买链接显示名称为“散菜花”,并提供了以前的购买页面截图和购买发票,当事人承认上述“散菜花”只是普通菜花,不是有机食品。当事人称看其他人都管菜花叫有机菜花,由于从众心理,故在菜品中加了“有机”字样,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虚假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