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金裕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39MA7MJPAPX3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西安市华南城1668新时代广场A4栋1楼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灞烟处﹝2025﹞第081号
2025年06月04日16时00,我区局专卖稽查人员接群众匿名举报在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2号交易广场顺丰速递有违法卷烟,17时21分我区局专卖稽查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到达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2号交易广场顺丰速递,并向顺丰速递现场负责人邵旭东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后,依法对该网点进行了检查,在该快递代收点发现2个包裹:单号为1546932580853、1546932580899,包裹内查获好猫(金猴王)50条、娇子(软阳光)30条、芙蓉王(硬中支)4条,合计3个品种84条。包裹寄件人和收件人均不在现场,我执法人员通过顺丰速递负责人查询到收件人电话,我执法人员现场与收件人朱杏取得联系,顺丰速递现场负责人邵旭东无法提供运输该批卷烟合法有效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17时35分电话向我局负责人请示,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西安市灞桥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西灞烟存通字[2025]第4515-4516号)第二联送达现场负责人。整个检查过程,顺丰速递现场负责人邵旭东始终在场,并未对该行政强制措施提出陈述与申辩。根据当事人朱杏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快递证明等证据,现认定该批卷烟为朱杏所有,当事人朱杏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朱杏从长沙一朋友处够得,通过顺丰快递运往西安,在当事人朱杏经营的“西安国际港务区金裕烟酒店”零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朱杏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5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5)22号)的文件,当事人朱杏超违法运输总额为795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当事人的身份证照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照片、快递证明。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对当事人朱杏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总额7950元45%的罚款,计3577.5元的行政处罚。
3577.50元
灞桥区烟草专卖局
2025-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