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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吉事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宁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MA05MHK564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6层6C20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5〕105号
你单位取得河南博信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41001900204,发票号码:32706713,开票日期:2020年9月2日,明细名称为:*现代服务*服务费,金额合计57877.36元,税额合计3472.64元,价税合计61350.00元。经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上述发票已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税凭证在你单位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1350.00元。你单位在明知取得上述发票的开票方并非与其实际进行交易销售方的情形下,仍然取得其开具的发票并列支,属以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少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3067.50元。你单位已于2025年4月17日将上述发票所涉及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350.00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067.50元及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单位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处以应补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1533.75元。
1533.75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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