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耀军 | 注册资本:12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902MA55YFMFXE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办公楼15层1505A室(住所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2
(2023)粤0606民初2425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30
2023-10-30
(2023)粤0606民初2425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2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26
2023-12-07
(2023)粤0605民初2845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罗**、广东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佛顺均城管罚〔2026〕15号
2026年3月13日15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巡查至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沙社区倾一路四埠大砵头塘时,发现当事人广东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沙社区倾一路四埠大砵头塘进行回填施工。广东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受纳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且未办理《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消纳),回填建筑垃圾800立方米。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为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元)。
8500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