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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昌财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树财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24MA7035MC88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一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0-23
2023-09-26
(2023)陕0824民初35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边县昌财商贸有限公司与惠*,陕西福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水行﹝罚﹞字﹝2025﹞第7号
2025年9月29日,接榆林市水利局《第三季度水资源攻坚战工作通报》,涉及靖边县宁条梁镇靖边县昌财商贸有限公司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取地表水能力在每小时50立方米以下,或取地下水能力每小时10立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和《陕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90000.00元
榆林市靖边县水利局
2025-12-05
2
靖水行罚决字﹝2023﹞第5号
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勘验并对现场负责人李树财行调查了解(调查笔录、影像视频为证),证实了你公司在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拌合站院内的水源井,在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同意、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取用地下水属违法行为,我局决定立案查处。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整。
20000.00元
靖边县水利局
2023-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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