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辉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1745841656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嘉善惠民街道金嘉大道1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4
(2023)浙0421民初350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
赵*,时**
嘉善县人民法院
2
2021-02-02
(2021)浙04民终1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
嘉善禧豪塑化有限公司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4-23
(2020)浙0421民初91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
嘉善禧豪塑化有限公司
嘉善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9
2024-01-26
(2024)浙0421执14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赵*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26
2020-09-25
(2020)浙0421民初91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与嘉善禧豪塑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3256.85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10
2017-12-25
(2017)粤2072民初15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山市鼎一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与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善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28号
2024年10月09日,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中发现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政处罚,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5000.00元
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05
2
善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82号
2023年10月19日,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占地超过1500平方米丙类仓库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标准应当设置而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该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35000.00元
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4
3
善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81号
2023年10月19日,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号车间外围消防车通道被废品堆放、搭建彩钢棚占用,当场无法整改。占用消防车通道,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的,该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嘉善三英灯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35000.00元
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