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兴春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774856208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西路宏业小区2幢3-负1-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30
(2025)渝0102民初5165号
返还原物纠纷
黄**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8
(2025)渝0102民初371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福壤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重庆福壤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春江花月店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8
(2024)渝0102民初94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涪陵区春江花月小区业主委员会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5
(2025)渝03民终57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3-04
(2025)渝0102民初1018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张*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6
2025-01-17
(2024)渝0102民初94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涪陵区春江花月小区业主委员会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7
2023-02-16
(2023)渝0102民初5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8
2023-02-15
(2023)渝0102民初5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9
2023-02-15
(2023)渝0102民初5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赖**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10
2023-02-15
(2023)渝0102民初5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曾*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2-1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潘永梅(512301197806177240)
裁判文书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11
2022-02-14
(2021)渝0102民初87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48.4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8-10
2022-04-19
(2022)渝0102民初641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尤**与重庆市涪陵区静怡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25
2022-07-02
(2022)渝0102民初589号
业主撤销权纠纷
张**与重庆市涪陵区静怡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31
2021-12-16
(2021)渝0102民初83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21
2021-09-17
(2021)渝0102民初47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舒**,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18.80元
民事案件
6
2021-12-09
2021-10-20
(2021)渝0102民初45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24
2021-09-08
(2021)渝0102民初45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1-04
2021-09-17
(2021)渝0102民初57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0.64元
民事案件
9
2021-10-12
2020-10-30
(2020)渝0102民初4978号
劳动争议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392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9-30
2021-08-19
(2021)渝0102民初40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14.3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6〕28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5年05月09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74856208Q)后在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西路宏业小区2幢3-负1-1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等的经营活动。
当事人在2008年、2009年、2016年、2019年分别同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稻香居委会稻香路31号、50号的重庆市涪陵区五交化移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商业用户单价、变电损耗据实分摊等内容。后续当事人虽未同上述业委会续签合同,但实际在提供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进行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2023年10月上述小区实施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后住宅住户自主向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缴费。同时商业用电虽暂未实施改造,但为保障商业门面用电,安装有一个总电表,改造前用户名为“重庆东凯能商贸有限公司”(户号:7750054824),改造后用户名为“重庆市荔枝林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户名:5006302581344),重庆耀臻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臻汽车”)、重庆海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宇汽车”)、重庆市弗泊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泊瑞”)、黄青青4户商户都分别安装分电表,耀臻汽车安装有2个分表,海宇汽车、弗泊瑞、黄青青各安装有1个分表,电力公司于每月9日前对当事人总电表进行抄表,当事人抄表工作人员每月11日-12日对商户各分表进行抄表,并记录于《抄表页》上,后提供数据给制单人员开具《收款收据》并通知缴费,收款人员按《收款收据》计算数额收取电费等费用。当事人在上述小区无自用电及公共设施用电。
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期间当事人在重庆市涪陵区五交化移民小区转供电中,对该小区4户商户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代收代缴标准收取,实际按以下不同电费单价收取电费:对耀臻汽车在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按照1.23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按照1.20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按照1.00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对海宇汽车在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按照1.23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按照1.20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按照1.00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对弗泊瑞在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实际按照1.05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2026年1月实际按照0.90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和收费票据上略有不同。在2024年1月至2025年10月黄青青经营的门面空置,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对黄青青按照0.90元/度单价标准收取电费。所有电费均是按上述电费单价乘以商户分户电表用电量,按月收取且均未计算变损据实分摊费用。
依据当事人提供的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的《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费清单》,按缴费总金额除总度数计算的电费单价,当事人向电力公司缴纳的电费单价2024年1月为0.6578元/度、2月为0.8023元/度、3月为0.8334元/度、2025年1月为0.8589元/度、2025年2月为0.8316元/度等,每个月不同。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期间当事人共计向电力公司缴费174932.32元。
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收款收据》和4户商户电费收取记录,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当事人向耀臻汽车收取电费金额68413.26元,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当事人对耀臻汽车的应收未收电费金额为11361.00元,2026年1月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零捌拾贰元贰角捌分(¥15,082.28);。
15082.28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