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赣福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群兵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21MA39A88WX0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镇白芒村委白芒村小组2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6
(2024)赣0823民初1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林**
江西建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峡江县人民法院
2
2024-09-26
(2024)赣0823民初1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林**
江西建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吉安市峡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交罚﹝2026﹞8133号
2026年1月26日12时4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环城南路执法检查时,发现林志军驾驶的赣K06708D、赣KY76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装有一车瓜米从分宜到西村。经调查,车主实际经营者为新余赣福物流有限公司,林志军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车辆栏板高度为0.6米,经现场实际测量总高度为0.88米,当事人擅自把栏板加高了0.28米,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2
宜交罚﹝2026﹞8054号
2026年1月14日10时4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宜春市芦村路口检查时,发现易玉林驾驶的赣KA1857、赣KZ17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车上装载一车锂渣,从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送到宜春市上高。经调查,车主实际经营者为新余赣福物流有限公司,易玉林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为重型自卸半挂车,经现场检测该车辆在车尾栏板上擅自加装可拆卸的活动车板,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5
3
樟树交超罚﹝2025﹞0251号
2025年10月11日14时07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陈志林、陈江海在樟树市G53国道黄土岗镇镇政府路段执法检查发现,新余赣福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夏侯浪驾驶车牌号为赣K95201(赣KW317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丝。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1.73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吨,超限12.73吨,超限率为25.97%。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
36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3
4
宜交罚﹝2025﹞8642号
2025年7月17日21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新坊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李小平驾驶的赣KA1857、赣KZ17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装载一车石头从分宜到宜春。经调查,车主实际经营者为新余赣福物流有限公司,李小平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车辆栏板高度为0.6米,经现场实际测量总高度为0.8米,当事人擅自把栏板加高了0.2米,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5
樟树交﹝超﹞罚﹝2024﹞0101号
2024年4月9日,你公司驾驶员袁小刚驾驶车号为赣K90902(赣KU157挂)(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68.8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9.8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9
6
樟树交﹝超﹞罚﹝2024﹞0082号
2024年3月20日,你公司驾驶员袁小刚驾驶车号为赣K90902(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64.1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5.1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0
7
樟树交超罚﹝2023﹞1249号
2023年3月11日,你公司驾驶员谢带平驾驶车号为赣K93217(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6.07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7.07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0
8
永新交罚﹝2023﹞0245号
赣K90163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永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7-19
9
吉安交罚(2023)1032号
赣K90390,车货总重51.345吨,超限2.345吨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吉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7-05
10
吉安交罚(2023)0914号
赣K95837,车货总重50.76吨,超限1.76吨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吉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