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学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健 | 注册资本:5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E47N1Y1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风临路15号自编号2层2A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5〕461号
经查,当事人重庆市南岸区学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风临路15号自编号2层2A号,面积大约有500平方米,老师有12人,学生培训教室有7间,学管办公室有1间,教职工办公室有3间,校长办公室有1间,现场有5间教室内各有一名老师和学生在进行学科类数学、英语、物理的培训,当事人在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托管服务,并对部分学生进行了数学、英语、物理的学科类培训,该公司招收托管类学生23人,学科类学生招收了10人,所有学生共收费54688元,其中托管类学生收费2024元,学科类培训学生收取费用52664元。另查明:2025年7月16日,区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退款通知书》(渝南岸市监责退[2025]14-15号),当事人提供了在2025年7月15号向9名学生退还了学科类培训预收费未消课款项共计17648元(附微信退费转帐记录截图),当事人在2025年6月26日我局去检查后就停止了学科类学生的培训,学科类学生共收费共54688元,退了部分学科类学生费用17648元还剩余学科类学生未退费35016元,剩余的这些费用因学生也无法联系所以这35016元无法退还,当事人收取学科类学生培训费用共52664元减去退还的未消课学科类学生费用17648元等于35016元,故认定当事人收取的学科类学生培训费用35016元为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35016.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