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风霞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622MA74XGWHX6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海子滩镇海子滩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市监罚〔2025〕20号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涉嫌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的行为,并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对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进行了:
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1.5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1.54元,大写伍拾壹元伍角肆分整。
0.00元
古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3
2
(古)市监罚﹝2023﹞122号
2023年7月11日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谭风霞(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进行2023年“两品一械”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大药房收银台储存柜内存放有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标示生产企业:洪湖泰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注册号:国械注准20163150667,规格:5ML/支,生产日期:2021年04月10日,有效期2024年4月9日)共12支。当事人未许可从事了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2023年7月11日,古浪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谭风霞(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未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经营活动进行核查。经核查,谭风霞(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笫四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3
(古)市监罚﹝2023﹞118号
2023年7月11日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谭风霞(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进行2023年“两品一械”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大药房收银台储存柜内存放有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标示生产企业:洪湖泰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注册号:国械注准20163150667,规格:5ML/支,生产日期:2021年04月10日,有效期2024年4月9日)共12支。当事人未许可从事了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2023年7月11日,古浪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谭风霞(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未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经营活动进行核查。经核查,谭风霞(古浪县健怡堂大药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笫四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