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润帝航润滑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明谦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6PFE5X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金源路8号203室-24(集中办公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7
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108号
当事人于2025年3月8日应客户需求生产了3件(每件20桶)机动车辆制动液(全合成制动液DOT4),销售给了西安国际港务区雷力汽配润滑油店(经营者为宋少华)。2025年8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了该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全合成制动液DOT4),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了产品召回函,对该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全合成制动液DOT4)进行召回,由于时间久远,未能召回不合格产品。经当事人分析,该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全合成制动液DOT4)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采购了部分不合格原料,当事人称今后不再生产此产品。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全合成制动液DOT4)3件(每件20桶,共计60桶),售价为9。5元/桶,成本为7。5元/桶,共计销售570元。本案货值金额570元,违法所得57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辆制动液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570元;2。罚款570元。
57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2
津武市监台罚〔2025〕6号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昆仑”牌润滑油,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分公司鉴定,属于假冒“昆仑”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4月15日从一辆拉着润滑油的货车处以1295元/桶的价格购入15桶“昆仑”牌润滑油,结账时抹零25元,共支付19400元。2024年10月,当事人以1360元/桶的价格将上述“昆仑”牌润滑油销售给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的一个润滑油经销处,至案发时,15桶“昆仑”牌润滑油全部售出,共计20400元。本案货值金额20400元(1360元/桶×15桶=20400元),违法所得1000元(20400元-19400元=10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侵犯“昆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