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八里铺农技服务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小琴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4MA71YNKM6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八里铺镇下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农(农药)罚﹝2024﹞1号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
1、责令停止销售限制使用农药产品;2.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36元;4.没收扣押临洮县八里铺农技服务站(常飞)封存的限制使用农药溴敌隆10支,福克36袋。
5000.00元
临洮县农业农村局
2024-04-22
2
临农(农药)罚字﹝2024﹞1号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
1、停止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溴敌隆10支,福克36袋;2、不得转移、挪动、藏匿、销售查封的限制使用农药。
51360.00元
临洮县农业农村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