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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三站镇香百家生鲜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22MA1CCALT38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肇源县三站镇宏光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源市监处罚〔2026〕39号
经调查,该批次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羊肉是肇源县三站镇香百家生鲜肉店经营的。2026年4月10日早上6点多当事人张生从自家抓了一只羊,在肇源县三站镇香百家生鲜肉店门前自行屠宰,早上7点多开始销售,羊肉的销售价格是100.00元3斤,羊脊骨的销售价格是15元/斤。张生销售了4斤2两羊肉,微信收入140.00元,张桂萍(张生妻子)销售了6斤羊肉,现金收入199.00元,李艳波(张生姐夫)拿走6斤羊肉及整套羊下水、羊骨棒自用。肇源县三站镇香百家生鲜肉店共计销售了10.2斤羊肉,销售总价格为339.00元,剩余8.3斤羊肉和5.4斤羊脊骨被本局扣押。货值金额为896.85元,违法所得为339.00元。
办案机构建议对肇源县三站镇香百家生鲜肉店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羊肉的行为[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羊肉8.3斤和羊脊骨5.4斤;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9.00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0,339.00元。
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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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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