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垫江县海川消防器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诗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1MA614DQM12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新建路6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垫江市监处罚〔2024〕28号
这批次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是当事人从一个上门推销产品的推销员处购进的,购进时间大概在2023年5月份,购进数量15具,购进单价:18元具,购进金额:270元,均为同一批次,同一厂家。当事人购买时是用现金付款的,没有付款凭证和购进票据,当事人也没有留推销员的联系方式。这批次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是以20元具的单价进行销售,销售数量4个(抽样购买),销售金额80元。抽样备样的4具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已被我局扣押。剩余的7具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在抽样人员抽检后,当事人因怀疑这款产品可能有问题,在推销员再次上门推销时就将剩余的7具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全部退回给了该推销员,当事人没有退回凭证。该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总销售金额为80元,货值金额为300元,利润8元。共计货值金额=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销售单价;购进数量=20;15=300元,违法所得=(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销售单价-购进单价) ;销售数量=(20-18);4=8元。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1、没收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4具;2、没收违法所得8元;3、罚款690元。
690.00元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