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文军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7JLMMP6B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崇信路80号101室-4、101室-5、1层地下室、地下1层地下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6)沪0114民初20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董*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5
(2025)沪0114民初29218号
服务合同纠纷
董*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3
2025-02-28
(2025)沪0114民初9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罗**,罗**,罗**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4
2025-02-18
(2025)沪0114民初9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罗**,罗**,罗**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5
2024-11-22
(2024)沪0114民初28975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6
2024-11-08
(2024)沪0114民初28975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7
2024-07-18
(2024)沪0114民初17878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曹*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8
2024-04-03
(2024)沪0114民初56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9
2024-04-01
(2024)沪0114民初56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18
(2024)沪0114民初56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雷厉风羽(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第2120242571号
2024年7月9日对当事人监督检查时,当事人正在营业中,对外经营游泳场(馆)。现场未查见当事人每日水质自检记录、补水记录、加药记录等书面材料。现场查见当事人2024年6月水质检测报告,未查见2024年4月、5月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设备间,加药设施未启用。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对游泳场所的沙缸反冲洗与补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和每日水质自检进行了记录。经查,查明当事人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第二十条第(三)项“开放期间每月应由当地卫生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规定,在2024年4月、5月对公共场所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28
2
嘉第2120245526号
2024年7月9日对当事人监督检查时,当事人正在营业中,对外经营游泳场(馆)。现场对当事人深水区、浅水区及浸脚池开展抽检,经上海思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其2024年7月15日出具,本机关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的报告编号:PS2024-0295.5的公共所卫生检测报告,报告内容:测定地点深水区、浅水区,检测项目化合性余氯,检测结果分别为2.42mg/L、2.47mg/L;测定地点男浸脚池、女浸脚池,检测项目游离氯,检测结果分别为>16mg/L、>16mg/L;报告编号:PS2024-0295.5.1的公共所卫生检测报告,报告内容:测定地点深水区、浅水区检测项目尿素,检测结果分别为4.6mg/L、5.2mg/L,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的要求。经查,查明当事人对外经营游泳场(馆),未根据实际客流量及时添加消毒剂、补水,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28
3
第2120230042号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责令关闭
-元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8-03
4
嘉第2120235011号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空气、水质、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6-27
5
普2311060236号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