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碧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赫英伟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4MA1B7BRA0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宇轩花园二期B栋1层11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外市监处罚〔2026〕47号
1.2025年12月13日,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康夫康”牌云南黄金百草抑菌乳膏(批准文号:桂卫消证字(2024)第0031号)时,口头向该投诉人介绍该产品“可以治疗牛皮癣”。经执法人员调查,该产品为消毒产品,其标签明确标注“本品不是药品”,其功能为皮肤抑菌清洁。当事人宣传了该产品本身并不具备的治疗疾病功效,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投诉人对该产品的性质、功能产生误解,误认为其是药品;2.涉案产品“康夫康”牌云南黄金百草抑菌乳膏由广西康夫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属于“消字号”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11月06日从安徽悦尔康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该产品40支,购进单价为4.93元/支,销售单价为30元/支。截至执法人员调查时,除向投诉人销售1支外,无其他销售记录,违法所得25.07元;3.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时承认,认识到其向消费者宣传产品具有“治疗”功效的行为是错误的。该行为属基于个人经验作出的、针对特定消费者的口头不当介绍,未发现当事人通过张贴海报、网络等渠道对产品治疗功效进行宣传。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5.07元; 3.罚款50.14元。
5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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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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