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亨通舒美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元月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5KYF255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国宜道59号院内东侧二层楼房2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343号
当事人于2023年1月开始对外销售烟台嘉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波动仪”。为了提高销量,当事人在店内多个位置贴有“替代运动中心”、“替代运动的先行者”等字样的宣传标语。并通过让附近老年人免费体验“多功能波动仪”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至当事人住所,然后将这些老年人发展为会员,并对会员持续开展培训上课。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周老年人统计表显示,培训上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体验时长45分钟/场,每日9场,每场5-24名会员不等。在会员培训上课期间,当事人利用电脑课件不定时向会员播放“腿的变化”、“运动与高血压”、“心脏堵塞”、“动脉狭窄”、“运动与糖尿病”、“寒的危害”、“热的作用”、“腰突与按摩”、“按摩不能解决腰突”、“腰间盘突出”、“超声波治疗癌症”、“颈动脉与脑中风”等含有治疗、保健知识的视频,介绍运动的好处和各种疾病的危害。同时,当事人按照老年人身体状态、面容神态愈来愈好合成照片或者视频,并宣传老年人是使用了“多功能波动仪”后身体状态、面容神态才愈来愈好的。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进而宣传“多功能波动仪”具有替代运动、治疗疾病等功效。上述行为满足了当事人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构成要件。
再查,当事人利用老年人经常来当事人住所上课而建立的信任关系,诱导部分老年人在培训讲课期间向其他老年人讲解使用“多功能波动仪”后病症消失、身体状态变好等话术,进而宣传“多功能波动仪”具有替代运动、治疗疾病等功效。上述行为满足了当事人对商品的用户评价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构成要件。
综上,当事人将“多功能波动仪”产品包装成能够“替代运动”的仪器,通过线下宣传模式进一步加深会员信任,致使老年消费者误信该产品有替代运动、治疗疾病的功效并购买产品。经我局核查,该“多功能波动仪”为普通产品,非医疗器械产品,无法替代运动。“替代运动中心”、“替代运动的先行者”等宣传词均为当事人虚构,无法提供宣传依据。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用户评价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据当事人提供该产品的销售记录显示,截至案发,当事人已对外销售“多功能波动仪”58台,销售单价13,800元/台,经营额共计800,400元。
罚款300,000元。
30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