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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再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伟香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626MA4Q9R8J79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伍市工业区兴业路东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026号
2024年12月18日我局收到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编号:JQT24FC24911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经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委托检验,湖南省再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周再德牌周氏香油条”调味面制品,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Q/YPZD 0001S-202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面制品》要求,检验不合格。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计量单位:g/100g,标准指标:≤0.25,实测值:0.35,单项判定:不合格。2024年12月19日,我局将上述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处无库存已全部销售。 我局于2024年11月01月予以立案调查。为便于调查,节约行政成本,经我局领导批准,同意将上述两个案件线索并案处理。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0日与平江县灿灿食品厂签订《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编号ZD0015,委托平江县灿灿食品厂加工周再德牌系列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1月1日与平江县灿灿食品厂签定《代委托销售函》,委托平江县灿灿食品厂代为销售周再德牌系列产品,平江县灿灿食品厂于2024年5月29日生产“周再德牌周氏香油条(调味面制品)”净含量80克/袋(包),共计生产91件(80袋/件)。2024年6月3日,平江县灿灿食品厂以7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长沙颖正商行,货值6370元,获利318.5元。 2024年9月12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批次的正在销售的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报告送达后,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制度,积极整改。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9月15日,在公司注册住所的工厂共计生产“周再德牌周氏香油条”调味面制品50件(50袋/件),净含量118克/袋。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以7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经销商50件,至检验报告送达时,已销售完涉案产品,货值共计3500元,获利190元。2024年11月16日,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批次的正在销售的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该产品检验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上述两个批次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货值共计9870元,违法所得共计508.5元。检验报告送达后,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制度,积极整改。
1、没收违法所得 508.5元; 2、罚款45000元; 罚没款合计45508.5元,上缴国库。
45000.00元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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