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青格乐图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01MA0NLB2C3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乌兰区北疆街北、前进路东国门景区停车场西侧个体综合楼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08
(2023)内2501民初40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
国*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2
2023-05-08
(2023)内25民终664号
劳动争议
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
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3-15
(2023)内25民特4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
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3-15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
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3-06
(2023)内2501民初91号
劳动争议
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
国*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市监处罚﹝2024﹞3号
当事人在生产三种口味(原、辣、孜然味)的锡林炭烤牛肉干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型号:1号 肉制品增香粉,应当在所生产产品包装标签配料表中如实标注,而当事人确未在所生产产品包装标签配料表中如实标注,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400元; 2.罚款人民币136000元。
136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